为持续推进我市教育科学发展,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巩固全市教育成果,按照吉市教发[2014]24号文件《吉林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深化“为每一位学生的终生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强化幸福教育办学特色,强化规范办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学生成长、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创建原则 1、遵循教育规律,优化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充分发扬民主,让教育评测机构、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3、挖掘自身优势,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三、活动主要内容及责任部门 1、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查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和成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进行各项常规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时采集教育教学成果信息,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校园环境文化主要考查学校环境建设以及校园文化、班级文化的形成。 责任部门:总务处、学生处。 总务处负责学校环境建设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处负责班级文化建设的落实。 3、教师队伍建设主要考查班主任队伍建设、全员师德建设水平和全员育人情况。 责任部门:学生处、教务处、各年级。 学生处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务处负责将师德建设与教师的业务建设结合起来,避免“两层皮”,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 各年级负责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让每一名教师都参与到教育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行列中。 4、家校共建工作主要考查家校沟通,家庭教育指导、“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及活动开展等方面。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年级。 由学生处统领,协调各年级做好家校沟通的一系列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落实“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四、考核评估内容及程序 局2014年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创建活动,将从教育教学工作、校园环境文化、教师队伍建设、家校共建四个方面对直属学校进行评估,且每个方面都单独设立评估指标体系,年底依照四方面(教育教学工作25%、校园环境文化25%、教师队伍建设25%、家校共建25%)综合评定结果命名“人民满意学校五(四)星级学校”。 教育局的考核程序分为三步,分别为学校自评、专项考评、综合考评。 (一)学校自评。2014年底,市直学校按照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逐条自评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连同自评得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二)专项考评。以随机测评和过程考核为主。随机测评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在各学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社区人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各年级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学校校长在专题会议上做学期工作述职报告,对学校各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家长学生等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 参加测评人员由活动领导小组从学校全体在校学生名单中电脑随机抽取。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学生总数在3000名以上的学校,家长代表的比例不低于在校学生数的3%、学生代表不低于2%。保证全校各班都有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经局汇总后作为学校年终评选“人民满意学校”的主要依据。 过程考核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按各自职责深入学校,采取查看档案资料、访谈、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记载,对照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三)综合考评。年底,在学校自评及局各处室专项考评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处室考核结果,确定人民满意学校名单、公示、表彰。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贯彻落实(2014年5月—12月) 根据《吉林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本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 2、迎接工作考评。 于2014年6月10日至20日和11月28日至12月8日这两个时间段,分别迎接局创建“人民满意学校”上半年及下半年的工作考评,举行由学校所在街道或社区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各班级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现场发放《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测评表》,开展问卷调查。 3、自查自评,总结汇报。(2014年12月中、下旬) 开展创建活动的自查自评工作,形成总结材料并上报。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全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开展创建活动上来,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载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积极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获得“人民满意学校五星级学校”的荣誉。 2、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在全局活动总体时间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将活动开展贯彻到全年学校工作的始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创建活动变成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校发展的具体举措,通过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疏理原因,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满意程度。 3、加强监督,注重宣传。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创建活动的进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通过校园网络、家长会、学校广播、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领导机构表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吉林一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名单 组 长 | 夏 军 | 职 务 | 校长 | 副组长 | 邵 敏 | 职 务 | 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 崔劲松 | 职 务 | 副校长 | 张淑清 | 职 务 | 副校长 | 于桐力 | 职 务 | 副校长 | 赵双菊 | 职 务 | 副校长 | 成 员 | 杨德梅 | 职 务 | 教务处主任 | 霍大海 | 职 务 | 学生处主任 | 王江林 | 职 务 | 年级主任 | 魏春华 | 职 务 | 年级主任 | 杨洪伟 | 职 务 | 年级主任 | 李慧鹏 | 职 务 | 年级主任 | 张震宇 | 职 务 | 总务处主任 | 朱 强 | 职 务 | 校办主任 | 姜水晶 | 职 务 | 党办主任 | 徐慧槟 | 职 务 | 总务处副主任 | 赵静宜 | 职 务 | 教务处副主任 | 姜海涛 | 职 务 | 教务处副主任 | 李 静 | 职 务 | 教务处副主任 | 联系人 | 姜水晶 | E-mail | jlyzdb@163.com | 办 电 | 64826005 | 手 机 | 1533073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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